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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粟:资产属性要求评估法统一规则

作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汪海粟
资产评估的理论和实践同样需要统一评估的操作规则。按照资产属性的本质区别来看,土地、房地产、无形资产等都属于资产大类中的一种,更何况,在评估实践中,资产评估机构在企业价值的评估中,更是常常面临多种资产评估交织在一起的情况。
资产评估的业务综合性越来越强,正是未来资产评估发展的趋势之一,也是当前很多国家研究的难点。
资产评估标准需统一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类别较多,设备、房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及旧机动车等评估领域,其共性大于个性。因此,应有统一的标准方法,才能获得合理的评估价格。但因管理部门不同、执业机构不同评估师不同,同一类资产评估结果差异大。进行企业的整体评估,资产、土地、矿业权均需单请评估机构,每类资产单出评估结果的报告,资产评估师汇总报告只引用,不能修改。这也造成责任不清。
企业本可请一家评估机构完成的工作,却需请3家评估机构,付3份评估费,评估结果协调难度很大。而组织实施统一的标准方法,就能使评估有依据、有标准,评估师有统一的工作指南,也能使企业节省评估费用,提升评估效率。
这需要有关评估行业的各方均能摒弃成见,为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更好发展,积极集合起各方的力量,从资产属性和效益原则的角度出发,在增强业务水平综合性的前提下,钻研各自资产细分类别的评估技术,同时兼顾其他资产的评估方法以及多种资产评估之间的关联,更好地推进我国资产评估专业技术的进步。
分类评估资产是技术要求
不可否认的是,土地、房地产、无形资产等细分资产,在资产大类下,确实有着不同的属性。这就象会计科目下有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的分类一样,资产评估同样有着土地、房地产、无形资产、自然资源等分类。
按照细致的分类,钻研各自的评估技术,是技术做精的要求。但同时,综合各类细分资产的评估要求,在统一的资产属性下,考虑各种资产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关联,也是技术提升的必然要求。
从学术界的角度讲,只要有利于理论的研究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就没有什么不可以消除的行业壁垒。更何况,这种行业壁垒更多地是关系到部门利益,而非学术纷争。
无形资产评估拒绝被漠视
在众多资产类别中,无形资产,作为近些年崛起的“新贵”,正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论是跨国购并,还是公司上市,抑或是绩效评价,无形资产都正在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发现、判断和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不仅关乎公平交易的形成,也关乎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维护。
我国企业因其特殊的发展轨迹,也具备了消耗有形资产,借以形成独特无形资产的组织特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这些无形资产正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发展和转型的关键资源,同时对该类资源的优化管理又是企业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对比国外在无形资产方面的战略,我国目前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还是比较稚嫩。发达国家企业已开始实施以无形资产的创造、开发和营运为核心的竞争力再造战略。美国和德国的知识型企业堪称无形资产战略管理的典范。例如美国,在造就微软和苹果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奇迹的同时,也培养了以硅谷高科技中小企业为标志的快速成长的优秀企业群体,完成了经济活动由要素和资本驱动为主向由知识和价值驱动为主的转型。
然而,在我国,由于无形资产自身的无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以及经济转轨时期的特定过程约束,导致国家政策和企业实践都表现出对无形资产的漠视和限制。
因此,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营运状况令人担忧。这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无形资产运营陷入尴尬境地,民营企业无形资产运营尚处于启蒙阶段,而国外企业则利用其比较优势低价甚至无偿取得我国企业的无形资产。
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成为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但目前,我国企业的改制重组中存在了大量的无形资产被零化、虚化、弱化、矮化处理的问题,需要引起我国企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由于历史和制度原因,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业在改制重组中无形资产未估价入账,大量被归零处理。部分企业上市时,大量知识产权也被“虚化”处理。比如,上市企业的无形资产通常在会计报表上被选择性缺失,造成无形资产价值被“虚化”。而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无形资产容易被“弱化”处理,因为对企业负责人考核的是会计指标,而不是包括无形资产优化在内的综合指标。
另外,在针对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案例中,大量无形资产被“矮化”处理。由于经济转型造成的制度缺陷,跨国企业并购我国企业时,地方政府考虑到招商引资的近期政绩可能会对国内企业无形资产被无偿使用或低价收购的事实视而不见,造成该类资产的价值被严重“矮化”。
这些问题,同样需要资产评估行业基本法的尽快出台,让技术层面的内容也能在实践中找到提升的根基。